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学院领导院长:李景义李景义 男 1972年9月23日出生,中共党员, 黑龙江大学民商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一级学科负责人
1997年7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哲学与行政管理系,1998年5月起开始从事律师工作
2004年4月获得东北林业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

主要从事民商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主持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实务及对策研究》、国家林业局《林地征占用法律问题研究》等多项省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发表《票据质押的设立与效力——兼论设质背书的性质》《论防范金融危机的法律制度构建》等多篇A+、中文核心期刊、CSSCI期刊学术论文
主要业务专长:民商法基本原理与实务、民事权利、侵权责任法理论与实务、合同法理论与实务、证据法理论与实务、司法实践与律师实务
现任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院长
同时兼任黑龙江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黑龙江省公共管理学会常务理事、哈尔滨仲裁委仲裁员
院党委书记:李玉荣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王晓光副院长:于景辉副院长:朱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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