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息协会章程第三章 会 员第七条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一)单位会员
经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批准成立,开展信息化及其相关领域业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大专院校和研究机构,可以申请成为本协会单位会员
单位会员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作为代表参加协会的活动
单位会员更换代表,须报本协会备案
单位会员发生合并、分立、终止等情形时,其会员资格须进行相应变更或终止,由本协会审核,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二)个人会员
本协会业务领域内的企业家、有造诣的专家学者及有一定专长的从业人员,经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推荐,可以申请成为本协会个人会员
(三)为方便单位会员与本协会的联系,单位会员可设联络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经本协会办事机构审核入会资格通过后,填写会员登记表;(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六)遵守本协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七)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八)本协会规定的其它业务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2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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