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艺美术协会

中国工艺美术协会业务范围本协会依据1997年国务院颁布的《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开展工作

(一)开展对行业基本情况的调查;(二)对行业产品结构、企业结构的调整、原材料基地的建设、投资指南和科技发展指南的制定提出建议,并对行业发展的重大基建、技改项目参与或组织评估与咨询;(四)协同有关部门落实工艺美术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政策,协助落实保护、发展、提高优秀传统技艺的措施(五)组织推动会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职工教育、人才开发和人才交流,推荐出国学习、考察和培训的人员; (六)参加国际专业会议和有关活动,积极发展与国外相关民间组织的联系,组织安排会员单位参加国际交流活动,接待国外来访团组;(七) 推动行业内外多种形式的联合,组织协调行业内部和行业间的生产经营、技术合作和竞争中的问题; (八) 开展咨询服务;(九) 受政府委托开展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的评授工作

(十) 组织会员单位协商订立行规、行约并监督遵守;中国工艺美术协会(十一) 发展工艺美术行业的公益事业;(十二) 依据《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起草中)开展有关工作

承办政府部门委托或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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