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花卉协会团体会员本团体吸收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名誉会员
入会条件:拥护本团体章程,有加入本团体意愿
(一)单位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省会城市花卉协会;2 .经济特区花卉协会;3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建立的花卉社团;4 .花卉及相关的科研、教学等事业单位;5 .花卉及相关的企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花卉协会,为当然单位会员
(二)个人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在花卉界享有较高声誉的专家、知名人士;2 .热爱并支持花卉事业的行政人员;3 .从事花卉生产、经营、管理、科研、教学等人员;4 .对花卉业做出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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