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共关系协会第三章 会员第八条 本会会员种类: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赞同本会章程,热心公共关系事业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均可自愿申请加入作为本会的单位会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在本会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四)积极参加、热心支持本会活动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核通过;(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资格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的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和有关规定,执行本会决议;(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三)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积极参与本会各项活动
第十三条 会员申请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书
第十四条 会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自动退会,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一)1年不交会费的;(二)1年不履行会员义务;(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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