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历史沿革1984年11月,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创建,纳入上海市成人高等学校建制序列,为专门从事成人法学教育,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高等学校
中共上海市司法局党组决定,由张兰田、杨峰、耿宏、李运冈等组成筹建组
该院由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领导,市司法局主管,教学上受市高教局领导
招生规模600人,学制设大专、短训两个层次;大专2年,每年招生200人
招生对象主要是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在职干部,为上海市成人高等法律专业教育基地
校址在青浦县野马浜
1985年9月,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正式开学
首届招生189名学员
1985年11月初,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教委备案,在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基础上兴办了上海法律专科学校,该校为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学制3年
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与上海法律专科学校实行“两种建制、一个实体,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这种特殊的体制也获得了批准
上海法律专科学校成立初,从上海市司法学校调配一批专职教师,并从全市实际工作部门动员一部分法律专业人员归队
1986年9月,上海法律专科学校开始招收上海市应届高中毕业生
1988年,学校分设法律、经济法、劳改法等3个系和公共基础课部
1989年,成立上海市司法研究所
1990年,经国家教委批准,该院举办成人高等教育双专科试点
同年,司法部同意在该院成立中国高级律师、高级公证员培训中心分部
1992年,成立中国犯罪研究会预防犯罪委员会、上海科技法研究会等
1992年,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改法律专业专修科为法律专业大专班,学制2年改为3年
招生对象仍为上海市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监狱局等机关在职干部
1992年,经国家教委批准,上海法律专科学校更名为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
1993年,学校增设法商系专业
1993年,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与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系合并,成立上海大学法学院,同时保留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建制,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办学体制,自此以后,初步构建了专科、本科、研究生及非学历培训等多层次的教育体系,建设成为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的高等法学教育基地
2004年9月,在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即将迎来成立20周年之际,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成为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院校,上海大学法学院与上海大学分道扬镳,独燕而飞,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从而实现了其从成人教育向本科普通高等教育的历史性转变
新院校名“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之名从此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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