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议会下议院历史背景

英国议会下议院历史背景下院议员是经由“得票最多者当选投票制”选出,国会每届不可长于5年,每5年之内就要宣布解散,而国会解散之时,也就是下院议员任期的终结

每一位下院议员都是由一个选区的选民选出,议员当选后,也就在议会代表该选区

现今英国政府的内阁阁臣,绝大部分皆来自下院,而自1902年起,历任的英国首相也同样是下院议员

下议院大约在14世纪出现,并且一直延续

在历史上,下议院的权力曾远逊于上议院,下议院却在两院中占上了主导地位

现时下议院的立法权力能够超越上议院,而根据《1911年国会法案》,上院驳回大部分议案的权力被削减为仅仅拖延议案通过

此外,英国政府亦需要向下议院负责,首相如果失去了下院的支持,就要下野

下议院之官式全称为“尊贵的与会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下议院议员”(The Honourable the Commons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in Parliament assembled)

坊间一直以为,下议院的英文“House of Commons”中,“Commons”一字乃来自英文“commoners”(解庶民),反映下院议员尽皆庶民出身,以区别由贵族所掌的上议院(House of Lords)

不过,这种解释背后没有史实支持,其实“Commons”一字语出诺曼法语的“communes”,意指议员们所代表的社区,具地理意味

上、下两院皆设于伦敦的西敏宫内,而每次会议时,议事厅内必置有一权杖,以彰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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