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议会下议院立法职能

英国议会下议院立法职能两院也有权提出议案,但具争议性的议案一般也会由下院提出;而上院则负责提出次要的议案,以好使两院的议事议程得到平均的分配

在《国会法案》的确保下,下院对立法事务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而他们提出的某几类议案更可以不经上议院的同意,直接获得御准

另外,当上院审议来自下院有关金钱的议案时(意指下院议长认为关系全国税收或公共款项的议案),其过程绝不可拖延超过一个月

其次,上院亦不可延迟通过下院其他大部份的公共议案超过两个国会会期或一年

不过,如果下院通过法案以延长5年一届之国会,就须先经上院同意,方才生效

一个比国会法桉还要古老的习俗,下院对财政事务是拥有无上权力的,而亦只有下院,才有权力提出关于税收或供应的议案

此外,上院也被禁止对议案进行修订,以防税收或供应议桉作出限制,不过,事实上,下院往往也会放弃这点权力,让上院进行一定的修订

另根据索尔斯伯利惯例,上院也不会试图反对列于政府竞选宣言内之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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