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议院产生和任期下院是民主的代议机关,议员是选举产生的
英国下院议员通过普选、平等、直接、秘密的方式进行选举
这是英国劳动人民经过100多年斗争的结果
从1832年选举改革开始以后,先后通过了1867年、1884年、1918年3个人民代表法,最终取消了选举财产资格的限制
选民开始不以财产所有人的资格而以国家公民的资格参加选举
1872年取消举手投票采用秘密投票方式
1918年30岁以上的妇女获得了选举权
1928年21岁以上的妇女获得了选举权
1948年才取消了给予大学12个席位,实行了一人投一票的平等选举制
1969年通过的人民代表制法规定选举权的年龄由21岁降为18岁
在英国凡年满18岁没有被法律取消投票资格的英国公民都有选举权
但居住期限的资格仍保留,选民必须在某一选区中居住3-4个月以上才能在该选区选民册上登记
凡年满21岁的公民都有被选举权
在选区获得2名选民推荐和8名选民联署同意都可成为议员的候选人,但贵族、主教、法官、高级文官、现役军人、宣布破产者、重罪犯人、受权办理选举事务的负责人等没有被选举权
下院议员选举采用小选举区相对多数选举制
即每一选区产生一名议员,议员候选人只要取得相对多数就能当选
全国总共659个选区,选出650名议员
议席的分配苏格兰不少于71席,威尔士不少于35席,北爱尔兰不少于12席,其他就属于英格兰的席位
英国的竞选费用很高,1983年英国各大党的竞选费用:保守党因为得到大企业主的支持,花费了1500万英镑,工党为250万英镑,社会民主党自由党联盟为100万英镑
英国下议院议员的成员比较复杂,特别在工党得势以来议员中议员有大地主、董事长、银行界、工商企业界、律师、教员、新闻记者、农民、工人、工会职员等,在形式上似乎各方面的人都有代表,实际上要当选议员需要金钱和时间,议员每年要开会8个月左右,长时间的出席会议,伦敦生活费用高,没有相当的资财很难承担,因而议员中多数是有钱者,很少是真正的劳动人民
平民院法定任期为5年
但首相有权选择合适时机,请求英王下令解散议会,提前大选,或者执政党的重大决策、提案受下院多数议员的否决而被解散议会,征求民意,提前大选,因而下院实际任期比5年短
平均任期不到4年
1987年英国议会大选时比规定日期提前11个月零28天
此外在特殊情况下,主要在战争时期,议会任期可以延长,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平民院任期自1910年到1918年才改选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平民院任期自1935年到1945年才改选,任期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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