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议院职权

下议院职权尽管两院均可以提出立法,但立法议案通常源自下议院

关于议案在下议院通过的程序,可参考条目国会议案(Act of Parliament)

平民院的职权主要是立法、财政和监督政府这三种权力

立法权是指有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之权

英国议会的立法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1、提案,2、讨论决议,3、送请国家元首批准公布

第一阶段是议案提出

全国议案分为公议案和私议案两种:公议案是指涉及全国性并与政府有关的议案

它绝大多数由内阁提出,议员个人也可以提,但他们提的议案必须经议会特别委员会挑选后才能列入议程

私议案是指涉及到地方法人、地方当局、某些集体或个人利益的议案,它由地方法团的代理人向下院私议案办公室提出

私议案并不都在下院讨论,大约有一半在上院讨论

第二阶段是讨论决定:英国议会对立法案的讨论决定的程序是要经过三读,一读是宣读议案名称,说明目的,确定二读的日期,将议案分发给议员;二读淡化对议案逐条朗读,进行原则的讨论、表决,如通过便交给专门委员会审查,审查不能通过,法案就认为已被否决

委员会对议案作逐条详细讨论,进行修改后向院会作报告;第三读对议案进行表决,这时只讨论整个法案可否成立,不许逐条讨论,除文句外,不得修改内容

三读通过后交另一院通过,另一院也以三读程序加以审议

第三阶段是把两院通过的法案,呈请英王批准,并在“政府公报”上公布后生效

财政权是议会的主要权力之一

人们把这种权力称为“管理国库的权力”或“掌握钱包的权力”

财政法案主要包括国家预算中的支出、收入、征税、动用国家基金、发行公债等,这种权力属于下院专有,财政法案只能向下院提出和通过

上院只有讨论和提出建议之权

财政法案都由内阁提出,由于财政法案讨论的时间有限,加上财政法案的否决会引起内阁的辞职和重新大选,所以多数情况下下院往往按内阁提出的数字通过,最多提一些批评和质问

监督政府权是议会内阁制之下议会的重要权力,内阁要向议会负责,受议会的监督

议会监督政府的方式主要是对政府的质询、对政府政策的辩论、批准条约、议会对政府投不信任票等方式

对政府的质询是指议员可以对政府各大臣职权范围内的事提出质询,要求答复

口头质询,议员每人每天最多提3个,书面质询不限

议员的质询和回答转瞬就通过新闻媒介公之于众,从而对政府造成压力

对政府政策的辩论时,在答复国王的议会开幕词和讨论国家预算时都要进行辩论

除此以外,则要得到政府的同意

质询不能直接转为辩论,如果这一问题需要辩论,需提出休会动议,要有40位议员同意或者有10位议员同意经议会表决赞成后,议会才能休会,休会后第二天用3小时进行辩论

据说,英国议会开会,怕议员们吵起来,特地备茶,以改善气氛

议会对政府提出不信任案是资产阶级认为内阁接受议会监督的有效手段

根据责任内阁制的原则,内阁必须得到议会多数的支持和信任,如果议会否决政府提出的重要议案、财政法案或对内阁通过不信任案,内阁应该辞职或提请英王解散下院,提前大选

如果大选后,原执政党仍占多数议席,内阁可以继续执政,否则内阁必须辞职

在两党制的英国这种情况并不多,除非发生了执政党内部的分裂或者执政党只掌握微弱的多数而反对党和小党联合起来才能发生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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