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三院入关之初崇德八年(1643年)皇太极去世,六岁的福临继位
睿亲王多尔衮摄政之初,虽以济尔哈朗为首、己为辅,但由于他掌管吏部,才识胜过济尔哈朗,国政仍有他掌管
十二月,寻借口罢诸王贝勒等办理部院事务“前者众议公誓,凡国家大政必众议佥同,然后结案
……方先帝置我等于六部时,曾谕国家开创之初,故令尔子弟辈暂理部务,侯大勋既集即行停止
今我等既己摄政,不便兼理部务,我等罢部务事而诸王仍留亦属未便,今欲概行停止,止令贝子公等代理部务
……惟原在部之贝子博洛公、满达海,不令缺事,其余王贝勒贝子俱罢管部务,悉委之尚书焉
” 由于多尔衮虽以亲王辅政,但由于没有君主地位,若继续以诸王贝勒管理部院事务,旗务部务交织形成盘根错节的势力网,可能造成与他分庭抗礼的势力,因此取消六部由八旗贝勒执掌,政务由两位摄政王决断,如此两位摄政王取得了凌驾诸亲王、群王、贝勒之上的地位
在顺治元年(1644年)正月,济尔哈朗又集内三院、六部、都察院、理藩院堂官谕“嗣后凡衙门办理事务,或有应白于我二王者,或有记档者,皆先启知睿亲王
档子书名,亦宜先书睿亲王名
其坐立班次,及行礼仪注,俱照前例行
” 实际确立了多尔衮“首席摄政王”的地位
同时又“增设内三院学士各一员,以觉罗伊图为秘书院学士,来衮为国史院学士,查布海为弘文院学士
” 将亲信满洲文人派入内三院中,掌握来往机密奏疏,牢牢掌握政务文书情况
政治地位迅速确立后,顺治元年(1644年),多尔衮在秘书院大学士范文程的指导下,以“申严纪律,秋毫勿犯,复宣谕以昔日不守内地,及今进取中原之意,而官仍其职,民复其业,录其贤能恤其无” 为指导思想,率清军入关,击败李自成
十月,世祖福临迁都北京
在京大小衙门机关都照明朝旧制
此时,这些文臣分别向多尔衮为内三院要两大权力,以树立内三院的机要地位一、“京师理,则天下不烦挞伐,臣等所虑者,吏、兵二部,任事不实,仍蹈汉习,互相推语,任用匪人,贻误非小……宜将内院通达治理之人,暂摄吏、兵二部事务
” 二、“国家要务,莫大于用人行政,臣等备员内院,凡事皆当与闻
今各部题奏,俱未悉知,所票拟者,不过官民奏闻之事而已
夫内院不得与闻,况六科乎倘有乖误,臣等凭何指陈,六科凭何摘参按明时旧例,凡内外文武官民条奏,并各部院履奏本章皆下内阁票拟,已经批红者仍由内阁分下六科,抄发各部院,所以防微杜渐,意至深远
以后用人行政要务,乞发内院拟票,奏请裁定
” 对于前者结果是“睿亲王报曰尔等言是,但内院机务殷繁,不便令其署理政务
”对于后者多尔衮的“是其言”
顺治二年(1645年)三月,“谕内外大小各衙门曰凡陈奏本章照故明例,殊觉迟误
今后部院一切疏章,可即速奏,候旨遵行
至于各衙门应属某部者,有应奏事宜,即呈送该部转奏
……其有与各部无涉,或条陈政事,或外国机密,或奇特谋略,此等本章,俱赴内院转奏
“既不赋予内三院票拟权,又剥夺内三院管理朝廷政务的权力,仅赋予内三院参与对外征战、谋划和招抚等事务,与太宗时期内三院的职能相比实际是削弱了
“且在顺治三年(1646年)“摄政王多尔衮谕内院,嗣后诸王大臣,差遣在外,凡有奏启,止令具本御前,予处启本,著永行停止
”将军务也列为机密,不准内三院参与其中
这与汉文臣竭力追求内三院的宰辅地位大大相左,内三院的地位实际名不副实
唯一获得扩大的只能算机构和人员,将翰林院合并于内三院,“凡翰林官,仍循旧制,由内院补授”, 三院名上都加“翰林”二字,内三院总人数达到一百八十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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