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参议院提请表决在辩论达成结论时,待表决的议案便提请表决
参议院大多以口头进行表决
由议事主席提出待表决案,而议员们回答「赞成」(Aye)或「不赞成」(Nay)
议事主席接着宣布表决结果
任一位议员皆可质疑主席的评断并要求书面表决
此一请求须有出席议员中五分之一附议,方得认可
实际上,参议员会基于礼貌附议书面表决的请求
进行书面表决时,院内职员依各人姓名的英文字母顺序唱名,参议员们在听见称呼自己名字时应答
错过点名的议员于开放书面表决时仍可投票
书面表决投票在由主席裁定结束后终止,但至少须保持15分钟的开放投票时间
正反双方表决结果平手的情况下,副总统若在场,便有权投下决定票(casting vote);若不在场,该议案便遭否决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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