枢密院相关机构枢密院是君主的四大主要机构之一,而另外三者分别是法院、平民院(commune concilium,即英国议会)和大会议(magnum concilium,又名大议会或王国全体贵族集会),以上机构至今仍然存在,但是大会议上一次召开已经是1640年的事
英国在历史上曾经有不同的枢密院,向君主提供咨询服务
英格兰和苏格兰曾经有各自的枢密院,但在《1707年联合法案》通过后,两地联合为大不列颠王国,枢密院亦因而合二为一

爱尔兰虽然在《1800年联合法案》通过后加入王国,但仍一直保留了爱尔兰枢密院,直至1922年为止
当南爱尔兰在1922年脱离联合王国后,原有的爱尔兰枢密院由北爱尔兰枢密院所取代,但北爱尔兰议会在1972年终止运作后,该枢密院便一直处于停顿状态,截至2011年,只有约五位北爱尔兰枢密院顾问官在世
加拿大拥有自己的枢密院,它成立于1867年,名为国王的加拿大枢密院(须注意的是,加拿大枢密院是“为加拿大而设”,上一段所提到的枢密院“并非为联合王国而设”)
至于在英联邦王国和部份英联邦共和国,同等级的机构称为行政院、行政局或行政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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