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女院发展与衰落

修女院发展与衰落早在公元1世纪时,青年女性只要征得父亲同意,就可以在教会会众面前发誓自己愿终生独居,当时已有一些誓愿终生贞洁的女性过着虔诚的为教会献身的生活

3世纪时,由于罗马帝国社会风气的败坏日甚一日,虔诚的男女信徒们试图以独身、清贫、禁欲和脱离尘世的生活方式来与堕落腐朽的罗马生活方式相抗衡,因而出现了风行一时的禁欲修行运动

修道生活最早出现于巴勒斯坦、叙利亚、小亚及埃及一带,当时主要有两种修道方式:一种是隐士式的独修生活,一些基督徒孤居埃及和中东的旷野或沙漠,他们祈祷、读经、劳作、苦修,人们称这些人为隐修者;一种是帕克米乌斯首先在埃及倡导的团体的宗教生活,这成为后来西方修道生活的主要形式

 罗马帝国后期,经济与社会危机的日益加深,随着古典文化的衰落和社会的动荡不安,人们对现世的社会生活倍感绝望,更渴望得到精神的慰藉与灵魂的救赎,因而有更多虔诚的男女信徒加入到禁欲修行的运动中,出现了大批自愿出家、以禁欲苦行来达到救赎目的的修女

据5世纪初一位曾到过沙漠的主教记载,他所提到的177个苦修的人中,有35%是女性,他还说约有18900名男子和3095名女子生活在沙漠的修道团体中

修道运动最初是由亚历山大里亚城的主教阿塔纳修斯介绍到西方的,而西方教会的3位教父圣杰罗姆、圣安布罗斯、圣奥古斯丁等以其言传身教为修道主义在西方基督教社会中的广泛传播奠定了基础

修道运动的代表人物本尼狄克(480-547年)于6世纪在蒙特-卡西诺山创建了西方的第一所修道院,此修道院后来成为意大利、高卢、日耳曼、英国、西班牙等几百所修道院的母院

本尼狄克除了建立和不断完善男修道修院外,也为女性成立了数座修女院,这些修女院与男修道院同守一个会规,其中最早的一座由他的双胞胎妹妹思嘉主持

此后,本尼狄克的修道院遍及西欧各地,“其修女人数与修道僧不相上下

”双重修道院制度也随着修道院制度传入西欧,这种男女一起修道的形式从它诞生之日起就不断遭到非议,一个主要理由就是这种形式有可能导致纪律松懈和败坏修道院的声誉

公元787年在尼西亚召开的基督教普世公会上曾作出决议,禁止建立这种双重修道院

不过,双重修道院的数目虽因受到限制和禁止而减少,但实际上这种模式的修道院并没有被完全杜绝,直到13世纪才最终消失

西欧中世纪早期的修女院并不很多,它们大多属于私人修道院,主要是由一些王公贵族或贵妇们捐建的

捐建者常常保留对修女院院长的授职权,特别在9世纪时,任命“世俗修道院院长”非常流行,因此修女院的院长大都由捐建修女院的贵族的女儿担任,并由她们对修女院进行管理

这些为数不多的修女院的建立主要有两个目的:其一,某种意义上的养老院和那些不能或不想出嫁的女儿们的“寄养院”

那些年迈的建院者和他们的妻子,在把家族的事务交给后代以后,愿意住进修道院里

在他们看来,在老年时过一种脱离世俗的虔敬生活,可以为自己的灵魂得救增添更多的机会

如法兰克王国墨洛温王朝的宫相丕平一世的妻子和女儿热特鲁特共同建立了法兰克王国著名的尼韦勒修女院,由热特鲁特担任院长,热特鲁特请正在法兰克传教的爱尔兰修士们帮助规范修女院的制度和生活

由于热特鲁特显赫的身世和尊贵的身份,她能从罗马请来圣物供奉,以此提高该院的知名度,而且热特鲁特本人的善良品行也给修女院带来了很高的赞誉

毫无疑问,修女院也为那些出身高贵且又不想结婚的女子提供了一个理想的去处,为那些全心全意致力于修道理想的人提供了必要的环境

其二,王公贵族的女儿们受教育的主要场所

如德意志皇帝奥托二世为其女苏菲建立的甘德斯海姆修女院,苏菲在美因茨大主教的主持下受礼,成为一名修女,苏菲严格地用本尼狄克的院规管理该院

该院的修女大都是大贵族的女儿, 她们在此接受教育,学习贵族的各种礼仪

她们不需要发守神贫的誓愿,也不用发誓一生守贞洁,在她们的修女服下是质地柔软的长裙

因而这一类型的修女院更像是早期的贵族女子学校

这些注定要进入上流社会但却得先在修女院接受教育的女子要学习阅读、写作、唱歌、刺绣及贵族的礼节等,这都是将来出入于上流社会所必须的

不难看出,在西欧中世纪,尤其在早期,修道是一种贵族现象

许多修道院公开声明只对贵族开放,德意志地区的修道院或修女院有只收容有爵位的贵族子女的传统,并以此自傲

因此一般而言,修女们以出身于贵族家庭的居多,平民女儿进入修道院只能当奴仆

这是因为按照惯例任何人进入修道院均需献纳一定的财产作为“入门证”,没有财产的人因此被拒之门外

12世纪时,宾根修女院的院长、中世纪著名的才女希尔德加德在为修女院只收留贵族女性辩解时说过一段有名的话:“谁能把所有的羊放在一个圈子里?必须有所区别,硬把贵贱不同的信徒拢在一起,会因地位差异产生傲慢和羞辱,并导致纠纷和矛盾

”洛林地区的雷米雷蒙修女院院长宣布,出身不明的女性必须在入院前由院方指定的3位骑士保证其贵族血统的纯正

当时一些着名的修女院的院长都有着极为显赫的家庭背景,甚至一个最小最穷的修女院院长或许也来自名门望族

当然,也有与贵族有血缘关系的市民家庭乐意将其女儿送到城市里的修女院去

而贫苦的农民和工匠家庭出身的女孩则少有当修女的,这一方面是因为她们的家庭承担不起女儿进入修女院所需要的费用,另一方面也因为下层阶级的女孩事实上得从事农业生产和手工行业的劳动

不过,出身地位低下的女性或许作为女仆也会被修女院接受

11世纪以后,西欧各地城市普遍复兴,那些活跃在街头巷尾和市场上的托钵僧们,用通俗的大众语言宣讲圣经,大肆渲染耶稣的贫穷,从而激起许多城市妇女的宗教情绪,在妇女中出现了一股强大的被欧洲的历史学家们称之为“虔诚妇女的宗教运动”;而当时的教会并没有给妇女提供进行宗教活动的专门场所,修女院又只接受中上层阶级的贵族妇女而把社会下层的妇女们拒之门外

在这种情形下,一些异端教派一反教会正统派排斥和轻视妇女的做法,开始接纳各个阶层的妇女加入,并允许她们有自己的宗教团体,这对教会正统派是强有力的挑战,他们也不得不对此作出回应

11世纪末期,修士诺贝特带领13名修士在法国的普雷特雷建立了一所禁欲生活极为严格的修道院,并接受一些虔诚的妇女加入

在这所修道院里,修女和修士分屋而居,共同劳动,共同礼拜

这其实也是双重修道院的模式

但到了1140年,他又把修女们从修道院中迁出,建立了一所在原来的修道院统辖下的单独的修女院

普雷特雷修女院是一所面向社会各阶层妇女的修道院,从此,修女院不再是贵妇们的养老之地,也不是单纯的贵族女性受教育的地方,而是自愿献身上帝的来自各阶层的虔诚修女们的栖身之所,她们必须无条件地过禁欲、贫穷、冥想的修道生活

普雷特雷派修女院在法国的东北部和德意志地区一度发展较快,但到了13世纪以后,普雷特雷派修道院便不再管理修女院,他所属的修女院几乎都归于西多派修道院的名下

西多派修女院的发展势头比较强劲,15世纪时仅在德意志地区就有220所

应指出的是,修女院的发展除了受到世俗的影响外,还受到了教会和势力比较强大的修士会的影响

如13世纪初多米尼克曾在法国南部的普鲁耶、西班牙的马德里分别建立了两所修女院,并整顿了罗马的圣西斯特修女院,这3所修女院成为多米尼克修士会的修女院的典范

当多米尼克来到西欧中世纪大学的发祥地博洛尼亚传教时,他的讲道在当地的学生和妇女中引起了轰动,一位名叫迪娅娜的少女执意追随他

多米尼克专门为她在博洛尼亚建立了一所修女院,许多妇女也进入其中,但此举受到许多主教和教会人士的攻击,多米尼克本人后来也改变了支持修女院的立场,他在临终遗言中还告诫修士会的修士们最好远离年轻的修女们

法朗西斯修士会从一开始就对修女院采取排斥的态度,法朗西斯明确拒绝妇女加入该修士会的请求,不过他后来还是有所改变,他为那些坚决要求加入其修士会的妇女在阿西西的圣达米安教团组建了一个修女团

该修女团得到了教会的认可,她们遵守法朗西斯修士会的会规,但不得外出布道

法朗西斯虽在众多妇女的强烈要求下有所变通,但他始终对修女团的发展持限制态度

11、12世纪是西欧的修道院势力发展较快的时期,13世纪则是修道院势力发展的顶峰

在这几个世纪中修女的人数也随着修道院的增加而不断增多,尤其在13世纪,涌进修女院的人数激增,如在德意志地区,公元900年时仅有70所修女院,1100年增加到了150所,1250年时达到了500所,以至于后来不得不对进修女院的人数有所限制

据估计当时的修女人数共计2·5万-3万,而且还有大批生活在修女院之外的修女

如13世纪时在法国北部、佛兰德和德意志等地区成立的新的妇女宗教社团,吸收那些虽不发誓愿进入修女院但仍自愿坚守贞洁和神贫、愿追随基督的修女

这种类型的修女团不受任何修道院和修士会的制约和束缚

14世纪以后,随着西欧社会日益增长的世俗化倾向,随着修女院财政的窘迫、内部纪律的松懈以及道德水平的日益下降,更随着罗马教皇对打击和镇压异端教派的力度的加强,修女院渐渐衰退下去,其数目和规模逐渐减少

1311年,教皇在维埃纳召开的宗教会议上颁布教令,取缔修道女教团,凡违反这一教令的修女,一律按巫女或异端论处

15世纪以后,西欧社会出现了一个捉拿和镇压女巫的运动,更是加速了修女院的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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