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法研究会广东省分会2011年3月22日,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筹备工作座谈会在省法学会召开
省委政法委副巡视员、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朱占同,副秘书长林碧青,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薛晓光,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崔卓兰院长、江乐忠党委书记和杨振洪教授等参加了座谈会
朱占同副会长认为广东省法学会成立社会法学研究会是形势发展的需要,目前国家非常重视社会建设,社会各种矛盾突出,有许多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需要相关的法律研究和解决
成立社会法学研究会,也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举措
会上杨振洪教授阐述了成立社会法学研究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崔卓兰院长表示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将全力以赴做好社会法学研究会的筹备工作,给予人力物力支持,并作为社会法研究会的依托单位
会上还针对一些具体事项的落实进行了研究
一般认为,社会学研究的是生存权保障或以社会权为核心的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关系和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关系
我国立法机关主张社会法是指“规范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主要从事社会法基本理论、劳动法、医疗卫生法、教育法、住房法、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环境法等领域的学术研究
成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有利于组建学术梯队,有计划地开展社会法学研究,推动社会法理论体系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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