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协会概况

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协会概况协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享有民事权利和独立承担民事义务,接受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业务指导,接受广东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

于2010年2月26日正式登记成立

本会的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社会公德;整合建筑节能资源,开展建筑节能经济技术交流,促进建筑节能技术进步;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努力为会员单位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推动全省建筑节能事业的发展

协会的具体工作任务:(一)与政府沟通,传递会员心声,做好政府与会员之间的桥梁

(二) 承担政府委托或配合政府开展建筑节能相关工作,开展建筑节能调研,掌握建筑节能动态,为政府编制发展规划和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三) 组织研究国内外先进的建筑节能技术, 开展技术交流,组织技术培训,提升建筑节能技术水平

(四)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培育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市场

(五)制定并监督执行建筑节能市场公约,规范市场,维护公平竞争

(六)开展技术咨询,包括建筑节能工程示范(试点)技术指导与服务、节能建筑评估,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和推荐建筑节能领域名优产品等

(七)出版有关刊物(含电子出版物、网站),加强信息交流,宣传国家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的方针、政策;(八)开展《节约能源法》要求的“国家鼓励行业协会在行业节能规划、节能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节能技术推广、能源消费统计、节能宣传培训和信息咨询等方面发挥作用”涉及的其它工作

(九)符合协会章程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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