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备性数理逻辑

完备性数理逻辑在数理逻辑(en:mathematical logic中),一个理论(theory)被称为完备的,如果对于其语言(language)中的任何一个句子(sentence)S,这个理论包括且仅包括S或S之逆

一个系统是兼容的,如果不存在同时P和非P的证明

哥德尔不完备定理证明了,包含皮亚诺公理(Peano axioms)的所有公理系统都是不可能既完备又相容的

下面还有一些逻辑中关于完备性的定义

在证明论(proof theory)和相关的数理逻辑的领域中,一个形式的演算(calculus)相对于一个特定的逻辑(即相对于它的语义(semantics))是完备的,如果任何由一组前提Q根据语义导出的陈述P,都可以从这组前提出发利用这个演算语法地(syntactically)导出

形式地说,Q╞P导出Q|-P

一阶逻辑(First-order logic)在这个意义下是完备的

特别的,所有逻辑的重言式(tautologies)都可以被证明

即使在经典逻辑中,这与前述的完备性是不同的(即一个陈述和否定陈述对于这个逻辑而言不可能是重言式)

相反的概念被称为可靠性(sound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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