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强度安全标准国际基本安全标准规定公众受照射的个人剂量限值为每年1毫希,日常工作中不接触辐射性物质的人,每年的正常因环境的辐射(比如空气中和装修石材料中的的氡等放射性物质)摄取量是每年1~2毫希沃特
凡是每年辐射物质摄取量超过6毫希沃特的,应被列为放射性物质工作人员
受职业照射的个人剂量限值为每年20毫希
砖房每年0.75毫希;宇宙射线每年0.45毫希;水、粮食、蔬菜、空气每年0.25毫希;土壤每年0.15毫希;胸部透视一次0.02毫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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