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电保护漏电确定我国煤矿井下供电系统是变压器中性点严禁接地
人身触电对人的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程度主要取决于流经人体电流的大小与作用时间的长短
研究结果表明流经人体的电流与作用时间的乘积小于50mA·s时对人体来说是安全的
但考虑到流过故障点的电流不点燃电雷管爆发而引燃瓦斯和煤尘
取一定的安全系数,1975年煤炭工业部正式确认把人体触电电流与作用时间的乘积规定为30mA·s为安全值
因此,从保护人身触电安全的角度出发,30mA·s是规定漏电保护装置主要技术指标的依据
为达到这一指标有三条途径:(1)提高网路对地绝缘电阻;(2)对网路对地分布电容电流采取有效的补偿措施;(3)提高漏电保护装置与馈电开关脱扣装置的跳闸速度
对于中性点不接地系统的人身触电电流IR,在忽略电网对地分布电容的情况下(一般漏电保护装置中均采用电感补偿)IR=3U相/3RR+r绝U: : 线路相电压RR :人体电阻,可取最小值 1千欧;r绝 :线路一相对地绝缘电阻值
按IR<30毫安,不难推出在660伏供电系统中r绝≥35千欧,也就是说当每相绝缘电阻值降低到35千欧时,人身触及一相时就有生命危险
三相电网总的绝缘电阻为三相r绝的并联值(11.7千欧),因此规定对660伏供电系统总的绝缘电阻危险值定为11千欧
对于不同电压等级的供电系统有着不同的数值的绝缘电阻危险值,绝缘电阻危险值就是漏电保护整定的动作电阻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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