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管理法规形式和权限

农药管理法规形式和权限由于各国的技术水平和农药发展历史不同,农药的管理有着不同的重点,一些发展中国家以质量管理为主,一些发达国家则主要是保证施药人员及环境的安全

农药管理法规有的国家是管理法,有的是条例

农药管理工作多数国家由农业部门负责,个别也有由环境保护部门(如美国)或卫生部门(如意大利)负责

农药涉及的业务较广,在管理工作中为广泛征求各有关业务部门的意见,多由各有关部门的农药专家、管理专家组成审评机构,对申请资料和标签等进行审议并提出建议,由负责部门决定是否同意登记

农药取得登记后,有关部门还要在销售、使用过程中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以促使农药管理法规得以贯彻执行

一些国家通过管理,农药质量(含量及物理性能)得以保证,使用后可以达到预期目的,农、畜产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标准要求,避免了人、畜的农药中毒事故,大大减轻对环境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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