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历史变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历史变迁在1949年10月到1956年的过渡时期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为改造非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发展经济做了大量工作

但当1956年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我们推行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

这种经济体制,强调行政命令、指令性计划直接控制社会经济活动与企业经济行为

这种经济体制,在一定程度上排斥商品经济,排斥系统外外部监督,因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仅局限在管理农村集市贸易与打击投机倒把(在一定程度上,将符合商品经济规律的行为如长途贩运当作投机倒把行为打击)

因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被削弱,许多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被撤并

尤其在1966年开始“文化大革命”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受到严重破坏,工作限于瘫痪

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1969年9月撤掉牌子,1970年7月正式并入商业部,形成“管工管不了,管商被商管”的局面

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一级,只有北京、上海、广西、宁夏四个地方虽然保留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但人员很少

其它各省、市、自治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均被撤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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