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工资现实现象

标准工资现实现象把最低工资当成标准工资现在不少企业把最低工资当成了标准工资,普通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工资偏低

最低工资成了约定工资

然而,一些企业的人事干部说起来还振振有词:“加上加班费,已经有1000多元月薪了,在同行业中我们的工资算高了

有的新员工,还在试用期呢,也发给960元,我们是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的,最低工资还是要到位的

”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也是此次专项检查的内容

但是,部分企业在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中,并没有标出具体的工资额度,而是千篇一律地写上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虽然谁都清楚政府推出最低工资不等于企业的标准工资,但实际上,相当一部分企业主参照这一标准来核定员工的工资水平,把最低工资当成合同约定工资

”宁波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王小骏分析认为

故意压低劳动者工资目前实行的最低工资标准绝大多数企业都能做到

许多企业对工人工资的算法就是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参照,再加上一些岗位补贴等就是员工的最后工资

部分企业采用“底薪+加班费+补贴”的工资结构,尽管绝大多数工人拿到手的工资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是这种工资已把加班费和一些基本福利补贴计算在内

如果扣除这些费用后,将会有相当一部分职工工资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水平

计件制成保护外衣一些企业,往往以实行计件工资为借口,拒绝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拒绝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国中小规模的非公有制企业,多采用计件工资形式,但计件的标准不利于职工一方,职工在8小时内基本完不成工作量,只得依靠加班来获取相应的报酬

在不少地方,日工作时间达到10小时~12小时的企业甚为普遍,并以计件工资为由,不按国家规定给付加班工资

有些企业故意笼统地向员工支付工资报酬,报酬总额看似不低,但由于加班时间长,扣除加班费后,实际工资往往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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