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文学奖奖项历史1895年11月27日,阿尔弗雷德·贝恩哈德·诺贝尔(以下简称:诺贝尔)在他逝世前一年写成的最后一份遗嘱于巴黎的瑞典挪威俱乐部签订
根据最后遗嘱所述,他的遗产将用于建立一系列奖项,表彰在物理学、化学、和平、生理学或医学以及文学上“对人类作出最大贡献”的人士
用于设立五个诺贝尔奖的资产占诺贝尔总资产的94%,即3100万瑞典克朗

1897年4月26日,诺贝尔的遗嘱才经挪威议会通过执行,执行人朗纳·索尔曼和吕多尔夫·利耶奎斯特(Rudolf Lilljequist)设立了诺贝尔基金会,管理遗产和奖金
遗嘱通过后,议会委任瑞典文学院为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发机构
诺贝尔基金会其后在诺贝尔奖的颁奖判据上达成了协议

1900年,瑞典国王奥斯卡二世颁布诺贝尔基金会的新规条,章程中改为“如今来创作的”或“如今才显示出其意义的”作品,“文学作品”的概念扩展为“具有文学价值的作品”,即包括历史和哲学著作
1901年12月10日,在诺贝尔逝世5周年纪念日首次颁发诺贝尔文学奖
1914年、1918年,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诺贝尔文学奖未授奖
1931年,埃利克·阿克塞尔·卡尔费尔德死后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是第一位死后追授的获奖者
1940年—1943年,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诺贝尔文学奖未授奖
1958年,俄罗斯出生的鲍利斯·列奥尼多维奇·帕斯捷尔纳克面对苏联政府的压力而不得不拒绝领取该奖
1964年,让-保罗·萨特一生中拒绝接受任何奖项,因此同样拒绝接受诺贝尔文学奖
1974年,诺贝尔基金会章程规定,除非诺贝尔奖宣布后死亡,否则不得追授诺贝尔奖
2012年10月11日,瑞典文学院宣布中国作家莫言获得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莫言成为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籍作家
2018年5月4日,由于性丑闻风波,瑞典文学院取消在2018年颁发诺贝尔文学奖,保留到2019年一起颁发
2019年10月10日,瑞典文学院宣布,将2018年诺贝尔文学奖授予奥尔加·托卡尔丘克,将2019年诺贝尔文学奖授予彼得·汉德克
2021年10月7日,Abdulrazak Gurnah获得2021年诺贝尔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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