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盾文学奖机构

茅盾文学奖机构1、评选工作由“茅盾文学奖评奖委员会”承担

2、茅盾文学奖评奖委员会委员聘请文学界有影响的作家、理论家、评论家和文学组织工作者出任,每一届评委会成员的组成应有更新,更新名额不少于评委总数的1/2

评委名单由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名,报告主席团,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评奖委员会下设评奖办公室,处理评奖活动中的具体工作

4、评奖委员会组成后,须认真讨论评选标准,申明评奖纪律,统一思想,以确保评选工作的导向性、权威性与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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