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技课程评价

信息科技课程评价学生在每年一度的信息科技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简称等级考试)中所获得的成绩曾经是衡量和检查学生学业水平的唯一标准,等级考试能够甄别学生知识与技能掌握程度、判断学生书本学习情况,但是要全面反映学生信息素养形成和提高的历程,仅仅采用等级考试这种形式是不够的,因为等级考试评价的范畴只是集中在信息科技知识与技能,而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使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在信息化社会中生活的情感、态度、价值观无法进行比较有效的评价,在二期课改中,知识与技能、能力、情感、态度和价值观都是评价的内容,并且受到同等的重视,因此学生学习结果的范围更为全面和广阔,但是对学生能力与情感的评价以往总是比较模糊,因而常常成为一句空话

为加强能力与情感目标的培养与评价,全面体现学生的学习水平,信息科技课程从2003年开始,在部分区县采用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的方法,结果性评价即是全市统一的等级考试,评价的重点是信息科技基础知识与技能,过程性评价的重点是使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态度、情感、价值观,由于对它们的评价只有在学习过程中根据学生的表现才能进行有效、及时和客观的判断,因此称为过程性评价,我们将过程性评价的内容具体为8个方面的学习表现:解决问题的能力、合作交流的能力、展示表达的能力、自主探究的能力、学习态度和习惯、学习热情和纪律、信息规范和准则、诚信意识和行为,这8个方面涵盖了信息素养中对学生能力与情感的培养目标,并进一步对这8个方面制定了具体、可操作、可观察的行为指标体系,按照小学、初中和高中不同年段制定符合学生水平和特征的指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课程内容,从指标体系中选择合适的评价内容,通过教学与评价的不断展开,及时而客观的积累评价资料和数据,最后将过程性评价的结果与等级考试成绩进行合并后形成最终的评价结果

评价方式也改变以往教师统一评价的方式,通过自评、互评和教师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而且由于这些评价指标体系都是可观察可操作的,因此也能够引导学生根据评价指标不断激励、调整与约束自己的行为,让学生真正成为自己学习的主人,对自己的学习负责

学生学习的所有信息都记录在学生成长手册中,家长可以通过查看学生成长手册,全面了解包括能力与情感方面的学习情况

我们不赞成把学生的学习水平简单的仅认定为掌握了多少时下流行的软件,掌握了多少信息科技操作技能,或者只把学生制作的作品如:小板报、电子演示文稿、网页或程序等看作学生的学习结果

其实,即使是评价学生作品,也不能只看是否掌握了技术,更要看是否能合理的运用,“如何使用技术比技术本身更为重要”,这是已在国际上得到普遍认同的观点

另外,除了要正确的看待学生的作品,更要注重学生的学习过程与方法,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合作交流能力、思维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全面评价学生的信息素养,使学生能更好适应信息化社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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