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二)将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贸管理、口岸工作和能源规划以外的职责,原省信息产业厅的职责,整合划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将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内贸管理、产业损害调查、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职责划入省商务厅,能源规划职责划入省能源局,口岸工作职责划入省政府办公厅
(四)加强的职责1. 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强化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带动作用
2. 组织实施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纲要,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3. 推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
4. 加强产业创新体系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有关新兴产业,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5. 强化当前经济运行调节和煤电油运等重要生产要素的保障,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6. 加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推进工业、通信业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工作
7. 加强对企业兼并重组、做强做大的指导和服务,发挥规模骨干企业对工业经济的支撑和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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