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主要职责

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二)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制定本局改革、调整和经济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在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下,承担铀矿及其它基础性、战略性地质任务;参与国土资源调查;从事省内地质矿产资源的勘探、综合开发、基础性工程施工、地质灾害调查治理等工作

(四)负责放射性计量模型、标准源等材料和物质的管理;承担国防科工委下达的放射性退役治理及相关工作的立项申报、施工监督,并协同省环保局对放射性废渣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管理放射性矿产资源储量和放射性矿产地质档案资料,进行科技档案资料的开发利用

(五)管理财政划转的地勘费和局属国有资产.并确保保值增值

(六)负责本局基层领导班子建设;管理局系统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

(七)指导本局及下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

(八)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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