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法学院合作交流

宁波大学法学院合作交流截至2021年5月,学院已与美国威廉玛丽学院(College of William & Mary)、匹兹堡大学(University of Pittsburgh)、佛蒙特法学院(Vermont Law School)、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Sydney, Australia)、美国西俄勒冈大学(Western Oregon University,U.S.A.)、捷克查理大学(Charles University, Czech Republic),以及香港大学法学院等11所高校签署法学专业校际合作协议,累计有70余名师生前往多所合作大学进行访学或学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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