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大学院历史沿革中华民国大学院成立于1927年(民国16年)10月1日,相当于早前北洋政府的教育部、国民政府的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
大学院首任院长是蔡元培(原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委员),首任副院长是杨杏佛,首任秘书长是许寿裳
这个蔡元培一手创办的政府机构,系模仿法国大学院,其理想是想借由大学院和大学区(全国划分成几大学区),废除教育厅,以大学区的大学校长兼理地方教育行政,以学人兼教育行政工作
蔡元培还筹划创建一个强有力的中心构造——大学院
蔡元培在1927年6月13日的中政会第105次集会上提倡构造大学院,作为天下最高教诲行政构造,并附呈构造大纲
6月27日,中心政治集会第109次集会议决了大学院构造法草案,黎民政府于7月4日发表
至此,大学院宣告建立
谈到设立大学院的缘故原由,蔡元培在《大学院公报》发刊词中,已经说明“顾十余年来,教育部处北京腐败空气之中,受其他各部之熏染;长部者又时有不知学术与教育为何物也,而专鹜营私植党之人;声应气求,积渐腐化,遂使教育部名词与腐败官僚亦为亲切之遐想
此国民政府所以舍教育部之名,而以大学院名管理及教育之机关也
”可见,大学院是取代了教育部作为全国管理教育的最高机构
而大学区的实验则是替换地方的教育厅制度
蔡元培以为大学区制度优于省教育厅与市教育局,即是由于“大学有多数学 者,多数配置,绝非厅局所能及”
经过一年多努力,因为反对声浪极大、经费过于庞大、事权不统一等因素,无法获得成果的蔡元培不得不于1928年10月6日辞去院长职务,转由蒋梦麟担任
1928年10月24日,大学院裁撤,所有改革制度取消,恢复教育部与旧有教育制度
至此,大学院的一年多改革宣告彻底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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