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大学法学院教会1920年时法学院只有一位专职教师,即教务长,其他教师都是由当地的法官和律师兼职的
采用兼职教师的办法是由当时的历史条件决定的,兼职教师解决了当时师资紧缺的矛盾,但兼职人员业务上的压力常常使他们根本无暇来上课,不停地调课打乱了学校正常的教学计划
为此,建立专职教师队伍的工作成为学校的当务之急,早期在东吴大学法学院毕业后到国外深造回国的校友就成为首批人选
1922年,一份以中英文两种文字印刷的法学刊物《法学杂志》以季刊的形式在东吴大学法学院出版
在创刊号的发刊词中,教务长刘伯穆先生这样写道:“法学杂志的方针可以概括为以下三重含义:第一,将国外法律原理介绍到中国,并使外国了解中国的法律原理;第二,推进中外法律原理的比较研究;第三,在中国广泛传播这些法律原理知识,为中国法律改革作准备
”一位中国学者在1936年写道:“中华比较法学院在它20年的历程中共有95位毕业生到国外大学去深造
近来一则报道表明有72名毕业生现在在学院和大学从事教学工作;40名在中学当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师;1名毕业生成为一所公立法律学校的校长,3名成为私立法律学校的校长;有31名当了法官;41名在政府部门工作;有7名成为立法院编纂委员会成员;2名在教会工作
上海工部局中的9名律师中,有7名是比较法学院的毕业生
”由于人们所熟知的原因,20世纪50年代初,教会大学绝迹于中国大陆
东吴大学的命运也是一样
教会大学在中国大陆绝迹已经50多年了,在我们讨论教会大学的种种弊端之时,也应该客观地分析这种新式高等教育对中国的贡献
教会大学曾经是中国新式高等教育的先驱
章开沅在《中国教会大学史研究丛书》的序言中说:“中国教会大学诚然是与西方殖民主义相伴而来,并且其初始阶段又主要是为基督教的传播服务
但到20世纪20年代,在中国民族主义浪潮的猛烈冲击下,中国教会大学不能不作相应的调适,经过本土化、人间化、学术化的艰苦历程,逐渐成为中国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曾在金陵大学任教的芳威廉博士(William B.Fenn)在《教会大学在变革的中国》一文中这样说:“教会大学的贡献,是培养了一大批有良好训练且在社会各层面有很大影响的男性和女性,而这正是国家最需要他们的时候
”“中国教会大学的重要贡献还在于增进国家之间的相互了解与友谊
通过学校提供的语言、知识、价值和外国教职员,引进了西方好的东西
同时,也通过他们,中国的知识被翻译和示范而介绍到西方
他们担任精神的和文化的使节,协助向东方解释西方,向西方解释东方,虽然受到帝国主义的牵连和外洋性格的妨碍,作为西方文化的介绍者,他们参与了中国文化、社会和政府的伟大革命
”在我们回顾东吴大学法学院的历史的时候,觉得芳威廉博士的评价是妥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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