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激烈角逐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激烈角逐2006年7月,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应欧洲联盟欧洲委员会驻华代表团邀请,前往代表团所在地,拜访赛日·安博(Mr. Serge Abou)大使

双方进行了一小时三十分钟左右的会谈

中国政法大学方流芳教授、岳礼玲教授、校长秘书张伟先生、欧盟欧洲委员会驻华代表团项目官员玛丽亚(Ms. Maria Rosa SABBATELLI)女士参加了会谈

徐显明校长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近几年的发展,明确表示:中欧法学院项目意义重大,中国政法大学乐见其成,并有意参与项目竞标,希望获得与项目有关的更多信息

2007年1月29日,商务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欧洲委员会代表欧洲共同体,双方签署了旨在组建中欧法学院的2006/018-029号《财务协议》及其附件1《一般条件》、附件2《核心项目的技术和行政条款》

协议确定了中欧法学院的基本结构、合作方式和使命

根据协议,中欧法学院项目的承办机构须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

2007年4月,中国政法大学组建“中欧法学院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徐显明任组长和召集人,成员有:(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前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先生、(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石亚军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朱勇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张柳华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张保生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方流芳教授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授权方流芳教授负责“筹备工作组”的日常事务,包括:参与项目竞标、对外协调和申报中外合作办学等

2007年4月5日,徐显明校长、朱勇副校长、方流芳教授、许兰教授与德国汉堡大学前任校长卢策先生(Dr. Jürgen Lüthje)、汉堡大学法学院院长图汉斯教授(Prof. Dr. Hans-Heinrich Trute)、德国技术合作公司尤翰林教授(Prof. Dr. Hinrich Julius)会晤,双方就组建中欧法学院项目的竞标团队初步形成合作共识,并将就细节问题进行进一步磋商

2007年4月17日,中国政法大学徐显明校长、张保生副校长分别与(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法学院院长)王利明教授洽谈,表达了合作申报中欧法学院项目的意愿

徐显明校长表示,中欧法学院的起点就是合作,没有合作甚至无法迈出第一步;中欧法学院项目是中国法学教育界对外合作交流的一个开放的平台,无论哪个大学赢得竞标,中国政法大学都乐见其成,而如果中国政法大学中标,我们更期待兄弟院校的加盟

 2007年4月28日,欧洲委员会在公布了《中欧法学院项目资助申请招标指引》(EuropeAid/125527/L/ACT/CN)

《招标指引》规定:应由一所或者若干所中国大学以及代表不同法律传统的欧洲大学共同组成团队,由其中一所欧洲大学作为“受益人”、代表团队全体成员向欧洲委员会投标,同时,亦代表团队全体成员接受欧洲委员会的资助

招标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

2007年5月18日,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的代表参加了在欧盟欧洲委员会驻华代表团召开的信息公布会

中国政法大学的代表有:方流芳教授、岳礼玲教授、许兰教授、齐红博士

德国技术合作公司尤翰林教授也参加了会议

2007年5月21日,国家检察官学院给中国政法大学发出书面回函,表示同意参加中国政法大学所在的竞标团队

2007年6月,清华大学明确表示,愿意参加中国政法大学所在的竞标团队

2007年6月13日,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主持召开中国政法大学竞标中欧法学院项目的专题会议

会议确定了中国政法大学参与竞标的基本条件,包括中欧法学院设立于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以明法楼和国际交流中心的部分场地作为教学和办公场所等

2007年10月11日,欧洲联盟组成项目评估团,到中国政法大学校区进行实地考察

徐显明校长向欧盟评估团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的历史沿革、教学设施、师资力量和周边环境等情况,回答了欧盟评估团提出的问题

欧盟评估团参观了中国政法大学图书馆、国际交流中心、实验室和明法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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