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正式启动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出席第四届中欧工商峰会的时候发表重要讲话,他表示:我们期待即将启动的中欧法学院培养出大批学贯中西的法律人才”,温家宝总理代表中国政府正式宣布了中欧法学院项目的启动
2008年9月19日,中国政法大学收到教育部批准将中欧法学院设在中国政法大学的批复,招生工作从当天启动
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立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的批复”指出:批准设立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学院名称的“英文译文为China-EU School of Law in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中欧法学院的“中外合作办学者”为中国政法大学和德国汉堡大学;中欧法学院“主要实施中国法律硕士和欧洲法学硕士教育,可适时开展中国法学博士研究生教育
”(教外综函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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