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生教育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的研究生教育肇始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中国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时期
著名法学家、“法治三老”之一的李步云,即是法学所首任所长张友渔教授1960年代在北京大学招收的研究生
197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成立后,法学所在研究生院设立了法学系(国际法所成立后改为两所共同设立)
历任系主任芮沐、王叔文、吴建璠、韩延龙、夏勇、王敏远,现任系主任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李林教授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法学博士和法学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3年又同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5所重点高校一同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有权在全部法学二级学科招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法学系现有9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即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以及知识产权法学(自主设置);有1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即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传媒信息法学(自主设置)以及知识产权法学(自主设置)
2003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得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法学所、国际法所便在研究生院设立了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中心依托法学所、国际法所各研究室设有17个专业方向导师组,组长原则上由研究室主任兼任,学部委员、博士生导师参与法硕培养;还设有法律硕士教学管理办公室
从2004年起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中心编写了全国第一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通用教材”,还受司法部委托创办了“中国法硕网”
中心先后荣膺“全国优秀法律硕士教学奖”和“优秀法律硕士教学管理奖”双项大奖,以及“全国诊所法律教育优秀教师”和“全国诊所法律教育优秀教学管理单位”双项大奖,并连续3届在“全国法律硕士教育论坛”上作经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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