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法学院历史概况

武汉大学法学院历史概况武汉大学法学院源于1908年湖广总督赵尔巽向清政府奏请设立的湖北法政学堂,1928年国立武汉大学成立时,法学院就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中国法学教育顶尖的王牌院校“五院四系”之一(在全国的法学院校中,与中国政法大学(原北京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原西南政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中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原西北政法学院)被合称为“五院”,北京大学法学院(原北京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学院(原武汉大学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原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学院(原吉林大学法律系)和则被称为“四系”)

曾由国立武汉大学两任校长、著名法学家王世杰、周鲠生先生兼任或专任院长;1979年恢复法律系(院)后,著名法学家韩德培教授、著名刑法学家马克昌教授、知名民商法专家马俊驹教授、知名国际法专家余劲松教授、曾入选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的曾令良教授先后出任负责人、系主任和院长,现任院长是冯果教授

二十世纪两次著名的国内外审判,该院均有著名学者参与其间,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为维护正义,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战胜利后,时任武汉大学法律系系主任的梅汝璈教授作为法官出席东京军事法庭,义正辞严地控诉了日本帝国主义的滔天罪行

八十年代初期,当时的法律系副系主任马克昌教授作为辩护人参加了对“四人帮”的庄严审判

经过八十多年的发展,法学院已成为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重点基地之一,办学规模不断壮大,办学效益日益提高,教学质量与学术地位持续上升

法学院于2003年获批国家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拥有11个硕士点、6个博士点,1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现有2个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环境法研究所),6个科研机构(比较宪法研究中心、刑事法比较研究中心、国家安全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税法研究所、网络经济与法律研究中心);另有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法学图书馆(含联合国文献资料中心)、《法学评论》杂志社、《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部、继续教育与高级培训中心,以及武汉大学文科重点实验室——刑侦实验室

现有专任教师113人,其中教授57人、副教授37人,博士生导师62人,形成以1位人文社科资深教授、1名国家级教学名师为主的学术领军队伍和青年创新团队

现有在校学生2000余人,其中本科生700余人,硕士研究生1000余人,博士研究生400余人,留学生100余人

2015年12月13日,武汉大学法学院加入了新丝路法学院联盟

 2020年6月,发起并加入法学教育创新联盟

 2021年1月15日,发起成立中国艺术法教育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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