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改革春风1983年4月,为了适应该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调整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组织机构的通知”,决定按业务性质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调整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的四个直属单位,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技术发展中心、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建筑设计院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综合勘察院
该院由建筑结构所、地基所、抗震所、混凝土所、空调所、建筑物理所、建筑机械化所(设于河北省廊坊市)等研究所组成,院部办公地址由北京市车公庄大街19号迁至安外小黄庄路9号
1983年,重新调整后的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设立了建筑结构、地基基础、工程抗震、空气调节、混凝土、建筑物理、建筑机械化以及电子计算中心等研究所和建筑机具厂
1984年,在中央经济体制改革和建筑业体制全面改革的推动下,该院开始了科研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
1984年,在完成国家和部委下达的重点科研任务的前提下,承担了横向合同(指科研以外的科技成果转化合同)258项,工程应用收入达175万元
1985年3月,党中央制定并颁布了《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对科研体制、方针、政策提出了根本性的改革内容
1985年,院的改革是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简称“四技”)开始的
通过建立科研生产联合体,以推行有偿合同制和课题承包制为突破口,探索科研与生产相结合的途径
1988年,在三年探索、实践的基础上,院经过认真调研,适时调整发展战略,提出了加强全方位技术开发,组织主要力量投入经济建设主战场的方针,采取积极开拓业务范围、组织科研人员深入国家重点工程,主动送技术上门等措施,加快科研成果转化的步伐
到1990年,院技术开发交易额已名列北京市第10位,完成产值2764万元
1991年以后,院领导认真总结了全方位开发的经验,进一步提出了“科研、设计、施工”一体化和“技、工、贸”一体化的运行机制,把工作重点转向发展规模经营,努力在发挥院的整体优势上下功夫,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年产值从1991年的3000余万元到1996年的3亿元,实现了又一次跨越
1994年院主楼落成后,职能部门和大部分研究所迁入新主楼
1995年,该院作为唯一的部属研究单位,在全国科学大会上作了题为“深化机制改革,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经验介绍
2000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用开发型科研院所转制为科技型企业的科技体制改革战略部署,2000年10月1日,该院由科研事业单位转制成为中央直属的科技型企业
2020年4月,入选国务院国资委“科改示范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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