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创新发展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创新发展1978年9月,石油部党组决定,建立中共石油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临时委员会

1979年12月,康世恩副总理批示:同意石油部研究院的规划

1981年6月,“石油部呈报国务院“关于石油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人员编制问题的请示报告”中明确:研究院主要承担全国石油地质勘探、油田开发、钻井、专用机械等生产应用科学研究和长远性课题的研究以及基础理论研究等任务

”1983年1月,院举行首届硕士研究生证书授予典礼

 1984年1月,院研究生部成立,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

12月,石油部研究决定:将华北石油管理局勘探开发设计院北部地区分院划归部石油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领导,并改名为“石油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廊坊分院”

1988年12月,总公司发出通知,将原石油工业部石油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更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石油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

1991年1月,总公司决定:成立“中加石油技术交流培训中心”,办公地点设在研究院

1998年12月,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将原总公司西北石油地质研究所和杭州地质研究所,自1999年1月1日划归研究院管理

1999年2月,研究院举行海外研究中心挂牌成立大会

 1999年11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给集团公司《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部分所属事业单位更名的批复》中,将“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石油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更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科学技术研究院”

11月30日,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机构设置方案》,将研究院划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业部分定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事业法人),简称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2000年10月,股份公司对研究院《关于西北地质研究所更名为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西北分院的请示》作出批复,同意西北地质研究所更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西北分院”(简称“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西北分院”)

 2001年2月,集团公司《关于部分转制科研机构更名的通知》决定: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石油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更名为中国石油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石油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廊坊分院更名为中国石油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廊坊分院(分支机构)

2007年11月,杭州地质研究院举行成立暨揭牌仪式

2008年9月,股份公司下发文件决定,正式将海外研究中心与研究院合并重组为新的勘探开发研究院,列入股份公司机构序列管理

撤销海外研究中心建制,海外研究中心资产、人员纳入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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