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学院音乐学院教学规格依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结合实际情况
我们将培养目标确定为:以培养中小学教师及中等职业技术学院师资、文艺团体演职人员为重点,兼文化事业单位的文艺辅导、管理人员
学生应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和文化艺术工作,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较强的民主和法制意识,有良好的道德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掌握音乐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一定的演唱演奏技能,接受良好的专业基础教育以及教学研究和音乐表演的基本训练,具有良好的艺术修养和职业道德,初步具备从事本专业的教育能力和表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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