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科学技术协会主要职能主要职责

聊城市科学技术协会主要职能主要职责(一)、团结动员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坚持党的科技方针,实施科教兴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为我市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二)、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

(三)、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市人民科学文化素质

(四)、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政策的制定,参与国家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工作

(五)、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向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各界推荐优秀人才

(六)、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委托,对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的计划、重大建设项目开展科学论证和决策咨询;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等任务

(七)、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往来

(八)、指导县(市、区)科协、企事业单位科协、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活动的开展

(九)、履行对主管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的管理职责

(十)、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一)、出版科普图书、报刊等,举办符合聊城市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十二)、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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