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协同创新中心申报要求方向选择符合国际科技前沿和国家、地方、行业等重点发展规划,牵头高校具有明显优势和组织协同创新能力与公认力
模式选取合理,协同创新体组建成熟,各方任务明确,职责清晰,形成了良好的协同创新氛围
联合牵头的单位原则上不超过三个,参与单位数量不限

牵头高校在该方向的主体学科须为国家重点学科,并有运行良好的国家级和教育部科研平台
围绕协同创新方向,已经聚集了一批国内外优秀团队,具备解决重大需求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了相应的人才聘用和管理制度,形成了合理的人员流动机制已具有较强资源汇聚能力,已形成了各类创新要素的有效整合,相关部门、地方、企业、高校等方面的支撑落实到位
前期培育效果明显,成效显著,相关改革工作进展顺利,改革计划全面系统,措施切实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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