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机工程学会机构设置最高权力机构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机构设置最高权力机构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五)决定学会的终止事宜;(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执行机构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责:(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七)审议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八)审查学会经费使用情况;(九)进行奖励、表彰活动;(十)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十一)领导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十二)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和人选;(十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机构设置据2018年9月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官网显示,学会设有9个工作委员会、43个专业委员会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工作委员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学术工作委员会科普工作委员会外事工作委员会咨询工作委员会工作委员会青年和教育工作委员会名词术语工作委员会标准工作委员会-------------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专业委员会序号专业委员会名称成立时间01安全技术专业委员会1988年02变电专业委员会1986年03测试技术及仪表专业委员会1990年04超导与新材料应用技术专业委员会1989年05城市供电专业委员会1981年06电机专业委员会1978年07电磁环境专业委员会1988年08理论电工及其新技术专业委员会1985年09电工数学专业委员会1988年10电力工程经济专业委员会1986年11电力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1985年12电力建设专业委员会1987年13电力通信专业委员会1991年14电力土建专业委员会1984年15电力系统专业委员会1980年16电力系统自动化专业委员会1997年17电力信息化专业委员会1977年18电站焊接专业委员会2005年19动能经济专业委员会1983年20风力与潮汐专业委员会1988年21高电压专业委员会1982年22核能发电分会2002年23火力发电专业委员会1982年24继电保护专业委员会1982年25金属材料专业委员会2014年26可靠性专业委员会1983年27能源系统专业委员会1988年28农村电气化专业委员会1978年29清洁低碳发电专业委员会2011年30燃气轮机发电专业委员会1998年31热电专业委员会1990年32热工自动化专业委员会2013年33输电线路专业委员会1983年34水电设备专业委员会1982年35智慧用能与节能专业委员会1983年36直流输电与电力电子专业委员会2011年37电力储能专业委员会2017年38电力防灾减灾专业委员会2017年39电力市场专业委员会2017年40分布式发电及智能配电专业委员会2017年41太阳能热发电专业委员会2017年42新能源并网与运行专业委员会2017年43智能电力设备与系统专业委员会2017年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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