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学会第三章 会员第八条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个人会员凡从事电影表演创作、电影表演教学、电影表演理论研究工作者,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三)在本团体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四)并由申请人所在专业团体推荐,或由学会会员两人介绍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经专业团体(或学会会员二人介绍)推荐;(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理事会闭会期间,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六)有会员文稿优选入选学会出版物的权利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团体的章程,执行本团体的决议;(二)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缴纳会费;(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2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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