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中心原则汉姆帕格先生还对体现《儿童权利公约》基本精神的四个原则作了说明,即:⑴儿童最佳利益原则
任何事情凡是涉及到儿童,必须以儿童利益为重
⑵尊重儿童尊严的原则
⑶尊重儿童的观点和意见的原则
任何事情如果涉及到儿童本人,必须认真听取儿童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⑷无歧视原则
不管儿童的社会背景如何,儿童的出身、贫富状况怎样,不论男孩女孩、正常儿童还是残障儿童,都应当得到平等的对待,而不应当受到任何歧视或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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