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经费投入根据“示范中心”的不同类别和不同规模,省教育厅将对每个“示范中心”投入经费300-500万元人民币(不包括房屋建设、人员及配套设施经费),申请学校要按1:1.5或1:1.2配套,专款专用
“示范中心”建设采用政府采购的方式进行,其经费使用方向如下:1、“示范中心”仪器设备采购经费:占80%;2、教材建设(实验教材编写、出版,课件制作等)经费:占10%;3、实验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申报)经费:占5%;4、人员培训经费:占4%;5、其他费用: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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