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工作职责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工作职责1、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基础性工作,具体承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相关科学数据、技术信息、检验结果的收集、处理、分析等任务,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提交风险评估分析结果,经其确认后形成评估报告报卫生部,由卫生部负责依法统一向社会发布

其中,重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提交理事会审议后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

2、承担风险监测相关技术工作,参与研究提出监测计划,汇总分析监测信息

3、研究分析食品安全风险趋势和规律,向有关部门提出风险预警建议

4、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做好与媒体和公众的沟通交流

5、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相关科学研究工作,组织开展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相关培训工作

6、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工作机制,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反应提供技术指导

7、对分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对地方风险评估技术支持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8、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秘书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9、承担法律法规规定和举办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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