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监控体系为进一步推动高等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建立一种高效和长效的质量保障体系与监控机制
为此制订了以下政策:(1)建立五年一轮的高等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制度,使教学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建立定期采集和公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条件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制度,加强社会对高等学校办学和教学工作的监督
(3)教育部门与有关行业协会(组织)配合共同进行专业评估,逐步推动建立与人才资格认证和职业准入制度挂钩的专业评估制度
(4)把外部评估和内部评估结合起来,积极推动高等学校建立起内部教育质量保障机制
(5)组建评估专家库并定期开展专家培训,建设一支数千人的评估专家队伍
(6)建立社会评估中介机构的资质认证制度,积极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在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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