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欧中亚学会组织机构(一)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
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单位协商捆选产生,任期四年
理事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由常务理书会决定临时召开
理事会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制定和修改会章,协助推选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秘书长
(二)理事会下设若干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各项学木活动
(二)常务理事会为理事会闭幕期间的会务执行机构
常务理事会可视会务工作的需要决定聘请本会顾问、名誉理事、司库、研究中心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四)学会设秘书处,在秘书长的领导下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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