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欧中亚学会组织机构

中国东欧中亚学会组织机构(一)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

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单位协商捆选产生,任期四年

理事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由常务理书会决定临时召开

理事会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制定和修改会章,协助推选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秘书长

(二)理事会下设若干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各项学木活动

(二)常务理事会为理事会闭幕期间的会务执行机构

常务理事会可视会务工作的需要决定聘请本会顾问、名誉理事、司库、研究中心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四)学会设秘书处,在秘书长的领导下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