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章程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一)贯彻落实国家认证认可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认证认可工作的重要意义,促进认证认可事业发展;(二)围绕认证认可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工作,提出建议,反映意见;(三)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认证认可工作政策要求,参照国际标准和准则以及行业特点,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措施、行业规范和办法,创新认证认可工作方法;(四)接受政府委托,协助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技术文件和组织参与相关评价工作;(五)代表会员共同利益,组织制定行业自律、公平竞争、服务质量、运作机制和行为规范等准则及操作规范,并监督实施,按照认证认可行风建设要求,树立认证认可行业诚信形象;(六)维护会员的合法权利,调解同行之间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受理对会员的投诉,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对会员执业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七)经政府授权,根据国际标准和国际组织规定,拟定各类认证及相关人员执业注册准则、规则,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接受政府委托负责各类认证认可人员的职业资格考试、考核、注册和管理工作;(八)组织国内外业务、学术交流,组织开展理论研究,促进行业创新;参加国际相关组织和机构的活动;为会员提供认证认可方面的培训、咨询服务;(九)建立信息系统,根据授权开展行业统计,为政府决策、会员和社会提供信息服务;参与认证认可标准制修订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组织、翻译出版认证认可方面的期刊、书籍、文集和标准资料等;(十)完成政府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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