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行为准则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一切言行都要有利于维护党的领导和政府的声誉
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讲究效率;热爱本职工作,同心同德,积极维护院和全体职工的利益,认真执行我院确定的每一项决策
遵纪守法,令行禁止,严于律己,团结友善 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并积极同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不断充实自己;刻苦学习理论知识、法律知识和本岗位的专业知识,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严禁利用自己的工作便利谋取个人和小集体的利益; 全体员工必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克己奉公,廉洁公道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应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表里一致,在日常生活和社会公益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
仪表仪容整洁大方, 任何时间着装仪表必须整洁,言谈举止文明、礼貌,谦和、大方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牢固树立“公正、科学、准确、高效”的行业形象,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人人从我做起,敬业爱岗,把单位利益当作自己的利益,把自己的行为上升到单位行为,心中想着客户,利用优质服务把单位优势一点一滴灌输到客户心中,要创市场“美誉度”,赢得客户的心,在社会上树立单位美好的形象,努力为山东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学进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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