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业务范围1、依法与会员签订音像著作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业务范围1、依法与会员签订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2、根据会员的授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与音像节目的使用者签订使用合同,收取使用费;3、将收取的音像著作权使用费向会员分配;4、就侵犯本会管理的音像节目著作权的行为,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处罚或提起法律诉讼及仲裁等;5、为促进中国音像节目著作权在海外的权利受到保护,以及海外音像节目在中国内地的权利受到保护,与海外同类组织签订相互代表协议;6、为权利人和使用者提供有关的业务咨询和法律服务,并向国家立法机关和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相关建议

以促进我国音像著作权保护水平的提高,规范市场行为;7、加强与音像节目权利人和使用者的联系,发布音像节目和有关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的信息;开展有关的奖励、研讨、交流活动;8、开展其他与本会宗旨一致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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