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爱好者协会第五章第二十二条 协会的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三条 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四条 协会经费统一由理事会派专人管理,并定期汇报经费使用情况
第二十五条 经费的使用:(一)举办各种活动所需的经费;(二)协会购置必要的各种器材、书籍所需经费;(三)各种竞赛中的获奖人员,优秀干事及优秀工作人员的奖励;(四)其他理事会决议的相关支出
第二十六条 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七条 协会随时接受学校或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八条 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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